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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总欠我工程进度款6000元一直不给那时候都是有合同书的他也没按适合准时付清一直拖,随后我要去施工工地给他们通电话含意便是需要钱假如不给自己干的活自己毁坏掉钱也不用了,他说道不在乎,随意,随后我钱也不必物品毁坏了,如今她们要警报立案侦查,我是不是违法犯罪了?

劳动纠纷 2022-09-15 15:4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哪些刑事犯罪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条件:
    (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四)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二、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首先』,受害人物质损失的原因只能是人身权利受到侵犯或财物被毁坏。 这里所讲的人身权利仅指身体权、健康权等人身权,不包括姓名权、肖像权等精神性的人身权。 这里讲的财物被破坏中的财物,不包括被盗窃、侵占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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