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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月前工伤事故后去医院检查让保守治疗,医治二个月伤势未转好,又来到另一家医院专家说务必手术治疗且也有一处与以前的医院门诊伤势不一致,以前的工伤事故已审核,如今这种状况要手术治疗还费用报销吗?没报该怎么办?

工伤赔偿 2022-09-15 20: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经过诊断治疗的,可以按照第三十条的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等等
  • 发生工伤的,首先应该进行工伤认定,认定申报由单位在一个月之内进行,如果单位不申报,你也可以自己在一年内进行申报,如果需要治疗休息,停工休息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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