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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一公司上班,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在应聘时,说的一个月四天假,然后劳动合同上面写的是两天,请问这个是合理的吗?还有一个就是这家公司每个月需要盘点,需要上通班,然后因为一个同事临时辞职,导致人员安排不过来,就只有一个人上通班,需要再调一个人上通班,然后对班两个人(我朋友在其中),都不愿意上通班,原因是前面连续上了两个通班,(早上八点到下午三点半,算是早班,下午两点五十到晚上十点,算晚班)人也疲累了,然后都不上,就上了早班,下午三点半就都走了,剩下店长一个人,然后店长要求一个人回去上通班,我朋友也没答应,然后上面领导说不回去上通班算旷工一天,要扣三天工资,这个合理吗?签订了劳动合同,请问这个是合理的吗?然后因为一个同事临时辞职,要扣三天工资,这个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19-05-09 14: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旷工扣工资,旷一扣二,还是旷一扣三,超过当天的部分都是对职工的经济处罚。目前,对企业有无对职工罚款权,实践中是由争议的。一部分人认为《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企业罚款权没有了法律依据,企业不能对职工进行罚款;另一部分人认为,《劳动法》赋予了用人单位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管理的权利,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规定,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经过公示的,规定了对旷工处罚的,应当有效。
  • 1:员工旷工的工资是怎么算的?具体旷工日期是连续3天.——连续旷工三天一般按自动离职处理,扣罚三天旷工工资,剩余的发放给员工。2:员工病假是怎么算工资?——在病假允许的天数内一般只发基本工资,其它绩效等均无。
    3:员工下班时在固定路线发生车祸算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申报地点: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劳动合同怎么写?以下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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