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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男方要提离婚,因为男方出轨,执意要离婚,而且双方有孩子,四个月大,也没有共同财产,家里房子(两套)都是男方父母的名字,如果真离婚了女方能得到什么赔偿男方要提离婚,也没有共同财产,家里房子(两套)都是男方父母的名字,如果真离婚了女方能得到什么赔偿

离婚 2019-02-05 11: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婚姻存续期间,不能很好尽到夫妻义务,不顾其感受,与第三人同居出轨的,并且是存在长期稳定的同居事实的,这种情况也无法获取夫妻财产分配,另外大家要注意,这里所说的同居出轨,一定是长期持续的一个行为,如果是偶尔的就是另一种说法了。
  • 您好,现就您提出的问题作如下解答:第一,离婚的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及诉讼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可诉讼离婚;第二,抚养权问题,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如果双方离婚,未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至孩子成年;第三,财产问题,这套房子如果是在您们双方登记结婚后所盖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您的存款也是;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涉及家庭财产,双方均无过错的话,原则上是平半分,但一般法院会考虑到现实居住问题及孩子有谁抚养问题而作不对等分。
  • 有外遇,离婚后的财产、子女分配问题: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财产和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按照其月工资的20%到30%支付抚养费。
      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但如果有证据,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小孩抚养法院判决一般是从更有利于小孩成长原则决定小孩的抚养权问题,如果有认识能力的小孩,法官也会询问小孩的意思。
  • 《婚姻法解释
    (二)》第11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均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由于知识产权收益的时间性,在当事人取得知识产权后,因知识产权权利本身的取得与财产性收益的实现并不同步;所以,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收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军人时,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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