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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和我离婚并分居了四年。他没有为我办理手续。现在他病了,得了肝癌。他死了。我能收回孩子的抚养费和家庭财产吗?

离婚 2022-11-19 08: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 协商不了,可以起诉
  • 所要具备的条件主要有: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二条 离婚后,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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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公闹离婚分居四年了他没给我出手续,现在他有病了得了肝癌晚期他死了我能要回孩子的扶养全吗和家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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