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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没到期,但我不想住。除了扣除押金,扣除一个月的房租是合理的吗?而且,到现在为止支付了一个月以上。

房产纠纷 2022-09-19 0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押金,就是承租人为保证其不会损害租赁物和出租人利益交付的保证金。在承租人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租赁合同到期后,押金应全额退还。若承租人在使用房屋时,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1、如果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做定金处理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有约定从约定。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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