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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告诉我。公司注册时没有实际支付出资,现在律师费用拖欠,当事人申请执行公司,公司也没有财产,法人会执行吗?法人不是实际的控制人。如果法人执行了该怎么办?谢谢你。

工商事务 2022-09-21 13: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法所称的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6.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 首先,法律上的法人指的是公司这个民事主体,而大家所说的法人是指法定代表人。然后,公司欠款不还,法定代表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除非有证据证明因为法定代表人不当行为产生的债务的,此时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甚至受到刑事处罚

  • 一、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欠款是由公司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如果该法人是公司股东,且出现了滥用法人地位逃避债务的情况,则该法人需要对欠款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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