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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开机动车和电动车相撞,在第一个路口我和电动车相遇,他在我前面行驶,可能是因为我按了喇叭,他一直在我前面行驶,有时还踩刹车,当时道路是两车道,我一直在左侧行驶,当时他可以往右边行驶让开左边的车道的,到下一个路口时我看到他越过了中间的白线到右边车道了,我就想超过去,结果我副驾驶车门与电动车相撞,导致电动车驾驶员摔倒,下巴擦伤,缝了几针,还有其他多处轻微擦伤,事发地有摄像头,行车记录仪也拍到了,我带伤着去医院做了治疗,医生给缝合好后开了药让回家休息,也做了各项检查只是皮外伤,事情是昨天晚上发生的,我也报了警,给保险公司也打了电话,今天早上去交警队做了笔录,现在伤着家属有提到误工费,营养费,照料费,会留疤痕等问题,还有让我去照顾等,我现在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现在怎么做对我最有利?我有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辛苦你了,谢谢)

交通事故 2022-09-22 09: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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