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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56岁原国营工,一直在全民事改企业工作37年,脑出血偏瘫,在治疗恢复期内,单位发1200工资,曰,照顾,找除名,一分没有,,,想咨询,大病治疗恢复期内,这种情况,按劳动法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应发多少工资

劳动纠纷 2022-09-22 10: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 职工被确诊后的隔离治疗期,发放工资的方式是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且工资待遇应当由其所属企业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支付
  •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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