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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欠了四十万的高利贷,现在还不起了,要怎样做才能不连累家人

债权债务 2022-09-22 16: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款人借高利贷并不需要全部偿还,只偿还本金及法律允许的利息即可。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 如果不一方欠债不想连累另一方,则需要对债务进行判定,需要通过一定的证据来证明此债务与另一方无关,这是就是可以摆脱另一方的债务问题。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 如果是家人是配偶的,对一方配偶的合法债务有偿还的义务,至于其他家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没有对家人的高利贷有偿还的义务。《民法总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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