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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买一套40年产权的商业住房,房子到期限后可以续期吗?交多少钱的费用?如果不让续期,有补偿吗?补偿多少?谢谢!我想买一套40年产权的商业住房,房子到期限后可以续期吗?交多少钱的费用?有补偿吗?补偿多少?

离婚 2019-02-12 17: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产权不清,权属有争议的,共有的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不能出租;如果房产证属于第三人,需要您与房子所有权人进行租赁,如果该房屋不符合安全标准,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已经设置抵押房屋所有权的房屋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那么就不能出租。因此建议您与房主协商解决。
  •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对40年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解答如下:
    1、产权的年限包括土地使用权年限和建筑使用年限,一般我们说的都是土地使用年限;
    2、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商业或工业用地年限则为40年或50年;
    3、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业主具有有限续约权,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享受使用权;
    4、当需要改造城市时,可以资金补偿方式终止使用权,或者提供置换物业给原使用者。
  •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在我国,曾有过商业地产土地年限到期后成功处理的实例。建造于1981年且土地使用权只有20年的深圳国际商业大厦的土地使用权于2001年届满,大厦的业主们以当年基准地价35%的标准,对土地使用权成功续期。
    “地价三五折”由此成为深圳市解决土地使用权提前到期的一个“套路”。但是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中,对于商用房屋产权到期该怎么办却没有一定既定的规则,对于收费可以续期的问题也没有一个法定的标准。
  • 个人在诚信系统中没有贷款余额的,再次购房都将视为首套房。也就是说,个人贷款买的第一套房已经出售或者结清,再次购房都按第一套对待。已利用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并有贷款记录,不论其贷款是否还清,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贷款的,均按照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据了解,第二套房界定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已利用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申请房贷,将视为第二套房。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只要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在各个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没有住房贷款业务正在发生,并符合其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都可以获得相应的批准。
    也就是说,购房者只要不欠银行房贷(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就可以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如果您的第一套房贷款尚未结清,您将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建议可以使用商业贷款。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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