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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二人合伙开店,本金用完,资金断裂,债务压头时,合伙人不但不行使权力共同承担债务,反而要清算撤资,致使全部债务由负责人一人独自承担。为不让店马上倒闭引发混乱,负责人只好独自再举债撑店二个月,好不容易等来了一个转店的机会。为防转让失败,有权独自谨慎操作,以保成功转出从而有效防止损失的继续扩大吗?这不叫侵权吧?

合伙企业 2022-09-24 13: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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