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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8年2月离婚后在3月复婚,当时三套房产,他一套,我两套,各还房贷及我需在一年内给对方三十万现金。因离婚和复婚间隔时间很短,我没有支付他三十万,也没有过户协议分我的两套房产,现在对方又想离,并说只给我一套房产,我还能过户我分到的房子吗?

离婚 2022-09-24 18: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离婚时,夫妻俩协议共有住房归一方所有,把住房分割细则写入离婚协议,双方签字按了手印。那么在离婚那一刻起,这份离婚协议合法生效。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配合办理住房析产过户给一方,过户完毕住房产权就属于这一方个人财产
  •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两套房产的,能够达成分割协议的,按协议分割;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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