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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原法人在任期间欠下的企业所得税,后来法人又变更了,那原来的法人还要承担责任吗?

工商事务 2022-09-25 15: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因其投资人变更可能导致企业实际财产的减少及偿还能力的降低,原投资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 公司所产生的债务并不一定跟随法人的变动而变动,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担对外的债权债务。公司在承担完债务后,可以向原法人追偿。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变更后债务一般由独资企业承担,如果企业无法完全清偿,则由现投资人和原投资人就债权人未受偿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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