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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暑假工,是代理带我们去电子厂打工的,签了合同,合同上是这样的:从7月1日工作到8月26日,工资11块钱一个小时,每天11-12小时,如果我们在工作期间不满工资待遇问题滋扰是非一律罚800。

合同只有一份,在代理手上,他按了手印没有写名字,我们跟他说我们做一个月,他会给我们发一个月工资,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发工资。但是前几天问过他的人,又说是8月20日发工资。问题是我们不知道到底他应该要什么时候发工资给我们,还有厂里工资是8块钱一个小时,代理说会给我们补差价,车费也会给我们报销。他说的这些能算数吗?有没有法律效益?

劳动纠纷 2022-09-25 20: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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