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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是独生子女家庭,男今年58岁,女53岁,在2007年独子因病死亡,在2011年,有幸领养一名弃婴,但未办里领养手续,现在小孩已经7岁了,要上小学了,但是没有户口不能上学,现在应该如何为孩子上户口,办理领养手续该如何操作?是否需要花钱,需要花钱费用大概是多少?备注:父母对弃童很好,比亲生的还好,到现在因为上小学问题,处处碰壁,不知该怎么办?

谢谢

教育 2022-09-26 08: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 收养小孩要给孩子办户口的的手续首先要进行申请,并且收养孩子之后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给孩子办理落户的手续,应当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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