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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了车以及借高利贷,请问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车子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半年,现车子已不知去向1年,我老公失联1年,倘若离婚法院会怎么判决?

离婚 2022-09-26 15: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作出了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若一方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并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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