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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是这样的,男方家08年已经拆迁过房子,但是由于我对象哪个时候比较小,他家那边还有一个政策,房子没有分完的 ,像我对象这样的男性,是可以跟一个没有享受拆迁政策的女性结婚,额外有一套房子,后来认识没有多久,他家里催结婚,说小区哪些结婚的男性(跟他一样的),都在闹分这个小区没有分完的房子。16年领证的 ,后来问及房子。就说还在闹,还没有分。现在跟他家里关系不合,打算离婚,但是感觉他们家里在拖延,想问下专家,如果房子其实已经分下来了,难道不需要女方到场吗?或者签字,我的结婚证还在我这边。户口并没有迁入。实在不知道如何知道房子是不是已经分下来了?

拆迁补偿 2018-12-31 06: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车祸赔偿有户口方面的区别。
    一、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之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4日颁布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该《解释》第25条、第28条、第
    29条、第30条的规定死亡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区别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两个标准,此规定出台之前我国一直以户口性质(即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来区
    别赔偿标准,以往的司法实际也简单地按照户口性质来判决赔偿标准。
    解释的出台,目的在于按照受害人的实际居住情况来确定赔偿标准,但解释出台之初,很多法院仍然按照户籍性质确定赔偿标准,为进一步明确适用标准,最高人民
    法院针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个请示,于2005年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
    函》,全文如下:“你院《关于罗金会等五人与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所涉法律理解及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
    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本案中,受害人唐顺亮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
    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但是若没有户口本,可以去当地派出所打个户籍证明,这个可以当成户口本用,然后拿着你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和你男友的户口本,身份证,两人一起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
  • 结婚不结婚,户口迁移不迁移,与继承遗产无关.继承遗产的唯一条件是身份。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继承.但是第二顺序的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孙子女父亲不在世的情况下)。
    我国实行的是男女平等,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  离婚诉讼的财产分割,本着婚前财产个人所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平均分害的原则分割。
      在离婚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常有的纠纷问题就是一方转移财产,或者隐瞒财产,所以,离婚诉讼时应申请法院对被告方进行财产保全。
      如果在离婚诉讼前或者财产保全前所转移的财产,诉讼方应当进行举证,如果提供不了合证明,法院只会按已保全的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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