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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有套小产权房子是我公公买的,我和我老公结婚后我公公把房子赠与我和我老公,请问下,这赠与证明该怎么写才起到法律保护作用

房产纠纷 2019-01-02 20: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房屋赠与过户需要办理公证,需要的资料及流程如下:
    赠与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产权证、调档信息、产权人全部到场;
    受赠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
    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
    办理赠与公证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就可以了;
  • 有离婚协议的,遵协议。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不成的,按法条执行。 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 小产权房屋是可以进行买卖交易的,但是因为各种政策原因,买卖小产权房屋并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买卖双方来说都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买卖双方的利益得不到较好的保证,所以说小产权房并不是很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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