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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私人,小饭店上班,我做了49天,老板娘没有和我签合同?也没有给我交社保??我现在不做了?老板娘扣我工资?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怎么样能要回我的工资?

劳动纠纷 2022-09-27 12: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所拖欠工资等。但是劳动者需要主动去收集证据材料,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 公司无没有正当理由克扣工资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与公司协商,公司扣工资的,应当说明扣工资的理由,甚至所依据的相关规章制度;如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协助处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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