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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口头约定试用期为两个月,现在我想离职,按法律规定提前三天可以办理离职。但公司规定每个月第一个礼拜不与办理离职,如何解决

劳动纠纷 2022-09-27 13: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交接时间没有明确多长,一般以工作交接清楚就可以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开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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