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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了一个门面,刚开始是说租三年,交了2万押金,也交了一年的租金18万,现在做了三个月,不想做了,能退一部分租金吗?

合同纠纷 2022-09-28 03: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虽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但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关系。租客不租房子,正常情况下,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 1、如果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做定金处理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有约定从约定。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 根据合同约定,若对方构成违约,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房屋租金、房屋押金以及相关管理费用,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可以并要求赔偿。建议与对方协商,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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