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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今年19岁,吸毒被抓了,请问这样的情况要拘留多久?能保释出去吗?

刑事辩护 2019-05-26 07: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强制戒毒期间,只要不是危及生命安全的重病,就不会批准离所。  相关法律规定:  《戒毒条例》第三十一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患严重疾病,不出所治疗可能危及生命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主管机关批准,并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备案,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允许其所外就医。
    所外就医的费用由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本人承担。  所外就医期间,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连续计算。对于健康状况不再适宜回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向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提出变更为社区戒毒的建议,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经批准变更为社区戒毒的,已执行的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折抵社区戒毒期限。
  • 吸毒是不会被判刑的,再多也不会(只要没有以贩养吸或者是诱惑教唆他人)。另外,不是说一持有毒品就要定非法持有毒品罪,还要看他手头所持有的毒品数量是否达到了法定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348条之规定,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本丙安10克以上或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没达到法定数量则不予定罪。
    如果手头持有的毒品达到了这个标准,那么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 吸毒被抓,且有引诱他人吸毒的行为,可能会并处20天的拘留、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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