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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石材加工厂工人,18年12月在上班时间将右手食指切去了一节,现在已经出院,出院时医生建议我去评残。出院后老板没有找我协商赔偿的事,请问一下,我现在是应该直接找老板协商赔偿,还是去评了残再去找老板?还有如果老板不同意赔偿我又该怎么办?

工伤赔偿 2022-09-30 05: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手指受伤后,首先要到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这个情况下,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以后,等伤情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进行手指伤残等级评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 一般情况下是出院后谈赔偿事宜,而且是出院确定伤残等级和确定后续治疗费金额后再谈赔偿事宜(没有这两项问题)。因为如果出院前谈赔偿事宜,首先光是医疗费都无法确定,这样的话就无法确认具体的赔偿金额,进而导致协商时无法达成协议
  • 工伤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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