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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肇事方,交通事故,引发人伤住院,经几次检查拍照,证实无恙。伤者不出院。

交通事故 2019-01-20 23: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 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同时又伤车的重大事故时,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一定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和120急救中心;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然后,还应该把案情及时报告保险公司。
  • 交通事故伤者在医院不出院:1,治疗期限是可以鉴定的,对于超过必要的治疗期限的,由受害人承担相关损失;同时,各项费用的赔偿也都是有规定的。
    2,对于不合理、不合法的赔偿要求,可以拒绝,让对方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可通过关系请医院出具其无需继续治疗的证明。在交警处理环节上,由交警通知其出院,在事故责任认定之后,其还不能出院,就要依据其住院病历来确定其实际住院时间,并确定其赔偿数额。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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