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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办理财产公证,具体内容大概为:如果男方过错导致离婚,所有房产男方不再参与分配。

我们的房产共两套,包括婚前2009年贷款买的一套房,在大连,2010年结婚,在大连登记。去年我们一次将贷款还清;同时去年我们在西安买了一套,这个也是贷款买的,并且首付全是借的。

现在我的问题是:1要去哪里公证?是房产所在地?那现在两个房产不在一个地方;2具体协议书要有哪些要点需注意,并写在里面;3其他公证需要注意哪些细节,才能使其生效并且将来实际施行时不产生分歧或难以执行。我想办理财产公证,同时去年我们在西安买了一套,1要去哪里公证?是房产所在地?

房产纠纷 2019-05-13 10: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房产析产公证流程: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但如果双方在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民政局备案)中已经约定了房屋归属的,可以不再办理析产公证;
    2、办理抵押权银行规定的事项;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到房管局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手续;
    5、领取新房产证和他项权证。
  • 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经过他人确认或同意。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立遗嘱。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
    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
  • 你好,这种情况您可以协议或者诉讼离婚~ 1,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均分,有过错一方不分或者少分。 2,子女抚养权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3,不抚养一方支付抚养费,为收入30%左右。 4,其他详细情况建议致电详询 5,我的个人网站学习更多的法律常识 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第32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共同债权债务分担的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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