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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和父亲没有血缘关系但是父亲要争取抚养权

离婚 2022-10-01 15: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以下情况下儿子的抚养权归父亲所有:
    1、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而父亲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无其他子女等情形;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不宜改变子女生活环境的;
    3、女方因患有严重疾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 继父母与继子女具有扶养关系的情形下,是享有抚养权的,在前述情形下,继父能争取抚养的。且继父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应当等同于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 在如下情况下儿子的抚养权归父亲所有: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且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且父亲要求儿子随其共同生活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由父亲抚养的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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