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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对方发生口角,对方先动手打我,我也还手了,但是我有明显的外伤,对方什么事也没有,对方还拿了砖头打我,现在双方都在住院这事我能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麻烦您给给点建议,谢谢了

损害赔偿 2022-10-02 09: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打架对面先动手,还手一方是否有责任,应具体情况具体讨论:
    1、不管是谁先动手,若是双方均有故意伤害的意思,双方都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要负责刑事责任。
    2、若一方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实施更加严重的伤害行为,还手方实施正当防卫的反击行为,此时还手一方不构成犯罪,而是正当防卫
  • 不管是谁先动手,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另一方造成伤害,应当赔偿损失,如果受害人伤情鉴定为轻伤,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双方均有故意伤害行为,应当按照伤情鉴定结果作为责任区分的标准,依法追究刑事或民事责任
  • 遭受人身伤害住院的,受害人可以向侵权人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建议保留好相关证据协商处理,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也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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