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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住三楼,一楼下水老堵,并且我家从来不做饭,通下水费用我们应该承担吗?

损害赔偿 2022-10-03 03: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房屋还没有过保修期的,应该由开发商承担维修的责任,如果过了保修期的,应该由该楼房的所有业主承担维修的费用。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楼上下水管在楼下那段漏了一般由责任方负责。也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 尽快固定证据,不但要证明侵权行为、还要证明具体损失,以及侵权行为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堵的原因再定责任承担,因为可能承担责任的有物管公司、开发商和共同使用同下水管道的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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