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婚后男方父母出资40万,我父母出资10万付的首付,他为主贷人。男方家让写借条,我不同意,就不了了之了。现在我带着不到2岁的孩子,分居中,如果起诉,他拿出他自己写的借条,算共同债务吗?我家买房的钱,我没写借条,算共同债务吗?谁分得房子的可能性大?我父母出资10万付的首付,男方家让写借条,我不同意,我没写借条,算共同债务吗?谁分得房子的可能性大?

离婚 2019-02-27 01: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基本证据,主要是男方赌博等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可以到法院立案。债务如果能够证明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欠债一方个人承担。共同房产一般均分。
    按揭房目前暂时不分割,待还清后再行分割,也可以双方协商,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对价后房屋归其所有。子女两岁以内一般由女方抚养,两到十岁的根据双方情况,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十岁以上的征求子女意见。
  • 夫妻即使是分居,其债务仍然是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偿还的: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婚姻法解释
    (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标准:“以共同使用为认定基础,以推定规则为补充”的认定标准。所谓“共同使用”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夫妻共同债务应源于双方共同生活的需要。只要客观上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无论是否经过夫妻合意,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层含义是夫妻双方合意举债举债,即以双方名义出具借条,即使该借款未用于共同生活,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 房屋交易税费是签订预售合同时需缴纳的税费。
    印花税:税率为1‰,买卖双方各
    0.5‰。公证费:费率为房款的3‰,计费前提为合同公证之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律师费:费率为房款的
    2.5‰-4‰,计费前提为签署房屋预售合同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抚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