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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半年发现自己嫁错人,酒席已办,并怀孕了4个月,如果离婚彩礼钱要退吗

离婚 2022-10-03 20: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已经怀孕但是夫妻离婚的,彩礼钱符合相关条件则可以退还,按照规定,当事人要求退还彩礼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的情况为: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不到半年的夫妻离婚,彩礼钱不一定退还。离婚后退还彩礼的情况只有两种: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所以只要当事人没有出现上述情况,也就是说,女方和男方生活在一起,并且男方即使没拿回彩礼,生活也不会困难的,女方可以不退彩礼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一年多离婚的,女方一般是可以不退还彩礼钱的。根据规定,如果查明属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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