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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买的药出现了过敏反应??还剩好几盒能不能退

消费者维权 2022-10-04 16: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的东西只是不想要了,一般是不可以退。但如果是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法律依据:
  • 医生只要不是采用不良或违法方式、没有与指定药店有偿“签约”服务,医生推荐病人院外购药用药是不违规的。如果医生通过开外购药违规收取药店或药企的提成那么自然是违规的。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第三十七条

    严格执行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规定,不私自销售、使用非正常途径采购的药品,不违规为商业目的统方。


    《北京市市属医院外购药品等患者使用与管理的有关规定》

    外购药品是指医师在医院内开具的处方(医嘱)中医院目录内未涵盖的,需要患者到院外购买的药品。


    医院应制定外购药品的相关管理制度,对于医师认为必须使用,医院目录内无替代药品等特殊情况,确需医师开具外购处方或使用患者外购自带药物的情况进行严格管理,管理制度内容应包括医师处方(医嘱)权限、患者知情同意、批准程序、外购药品院内使用规范和患者用药安全保障等方面。
    医师开具外购处方只能使用药品通用名。
  • 医院乱收费可以要求退钱。国家完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依法查处哄抬价格等药品价格违法行为。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提供所用药品的价格清单,医院收费不合理的,患者可以向医院医保科或者医院领导反映个人情况,与其进行协商维护自身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四条国家完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对药品价格进行监测,开展成本价格调查,加强药品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垄断、哄抬价格等药品价格违法行为,维护药品价格秩序。
    第八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提供所用药品的价格清单,按照规定如实公布其常用药品的价格,加强合理用药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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