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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但是女方在外地不回来走时候把家里结婚买的首饰都拿走了,离婚时候我能不能分到

离婚 2022-10-04 16: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得了顽疾,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离婚时可以多分点财产。离婚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的;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女方要离婚是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共同财产是双方共同所有的,不能因为一方主动提出离婚就排除其权利。双方离婚的时候需要先协商分割财产,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女方提出离婚是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双方没有夫妻共同财产,那女方就不能分到财产。分割财产与哪一方提出离婚无关,主要看财产的性质,个人财产就不能要求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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