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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夫妻俩共同买的房子,离婚后一方不签字房子能卖掉吗?

离婚 2022-10-04 20: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卖房子是否需要对方签字的确定办法:如果该房产已经分给了己方,但是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或者是房产归对方所有的,则离婚后卖房子是还需要对方签字。但是先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完手续后,或该房产是属于己方个人所有的,则不需要对方签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不可以私自卖掉。如果夫妻没有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私自卖掉属于无权处分。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夫妻共同房子一方不签字不可以卖,单独一方的处分权受到限制。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立实施的卖房另一方可以收回房权,但需要对善意的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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