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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小区住户,楼道电压不稳,造成电器损坏谁负责呢?

物业管理合同 2022-10-05 08: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触电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这样确定: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由电力设施产权人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但对因高压电引起的人身损害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按照致害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原因力确定各自的责任。
    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非主要原因的,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九条
    电力企业或者用户违反供用电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电力企业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未保证供电质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用户中断供电,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
    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户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电力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电力运行事故由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电力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用户自身的过错。

    因用户或者第三人的过错给电力企业或者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该用户或者第三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当事人因触电产生人身损害的,则具体的赔偿责任应当按照如下标准进行确定: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由电力设施产权人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但对因高压电引起的人身损害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按照致害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原因力确定各自的责任。
    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九条
    电力企业或者用户违反供用电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电力企业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未保证供电质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用户中断供电,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
    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户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电力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电力运行事故由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电力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用户自身的过错。
    因用户或者第三人的过错给电力企业或者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该用户或者第三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因电器漏电受伤,该向生产者和销售者要求赔偿。电器漏电属于产品缺陷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的使用人本人、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受害人可以提起赔偿要求,既可以向生产者提出也可以向销售者提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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