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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离婚了,我和我前夫有套房子,离婚协议写的房子归他,但是,因为他没钱一次性还清,就不能把我的名字去掉,现在我想咨询的,我去买房子,我属于第几套房!如果这个算我第二套房,那么我要怎么证明这是我的第一套房子,主房款人是我前夫,我也看了我的征信报告,良好,无贷款记录!如果我想去掉名字,要去办理离婚析产是吗?如果离婚协议公证后,银行会给办理吗?会把我的名字去掉吗?这样的机率大不!离婚协议写的房子归他,要去办理离婚析产是吗?如果离婚协议公证后,银行会给办理吗?

离婚 2019-01-21 13: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银行现行政策,此前如果没有房贷记录,银行只要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申请人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将认定为二套房,按照首付50%、利率上调
    1.1倍的贷款政策执行。而过去的政策是认贷不认房,全款买房后再申请贷款买房不会被算作二套房。
    二套房通常是是第2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所认定的,上述文章讲的就是关于二套房的定义是什么和如何才算是二套房的内容,希望能给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使他们能够了解清楚。
  •   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析产一般发生在大家庭分家或者夫妻离婚时对财产的处理中。
      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记在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默认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房屋属于双方共同共有。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一般不会与子女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
    我们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就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房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双方的共同房产。
  • 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途径:
    一、协议离婚,即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前提是要写好离婚协议书(在协议书中要明确孩子抚养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分割、承担事宜),然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办理。离婚证一经发出,立即生效,无需进行公证。二是诉讼离婚,即到法院起诉(这种是协议不成的情况下不得已走的途径)。如果确实达到离婚的条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且双方不再上诉,过15天后即生效。为避免经后不必要的麻烦或者纠纷,你应尽早持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产证等证件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进行名字更改,以防患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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