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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象不幸去世,留下遗产房一套,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分,但这是我结婚房子公婆不叫我和孩子住,无奈分割共有物,我公公婆婆给我钱我不要房子,强制执行我公婆不给我钱,理由没有,恰巧我对象死亡赔偿金也在法院强制执行没有给我公公婆婆。这种情况可以从我公公婆婆死亡赔偿金钱里直接抵扣房款吗!

案件执行 2022-10-05 09: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死亡赔偿金不可以作为遗产抵债,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的时候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所以不能用于清偿债务,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死亡赔偿金不可以用于死者生前的债务偿还,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属于死者配偶、父母、子女共属同应得的财产性补偿,死者生前的债务只能从其遗产中予以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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