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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异,孩子交给男方母亲照料,男方母亲居住在外省,女方担心孩子交于男方母亲照料、男方母亲会虐待孩子,但是男方母亲又是在外省,如果真的虐待孩子又看不到,请问一下女方要怎么做才能保护孩子被虐待权益?,

妇女儿童权益 2022-10-05 10: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孩子的妈妈是孩子的监护人,监护人需要具有监护能力,并且不能虐待孩子。如果虐待孩子,那利害相关人是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其监护人资格的,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之后可以重新确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 被虐待儿童是犯罪分子家庭成员的,则构成虐待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被虐待儿童非家庭成员,而是被监护、看护的人,则行为人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如果被虐待儿童是家庭成员的,则行为人构成虐待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如果被虐待儿童非家庭成员,而是被监护、看护的人,则行为人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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