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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男友出资买给我的车,写我的名字,分手了他请开锁公司的到小区把车偷走,又通过二手车交易市场变卖,然后过户到他自己的名下,都是未经本人允许,请问他这种行为构成盗窃吗

刑事辩护 2022-10-05 12: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行为人偷回自己抵押的车子的,属于盗窃罪。车子已经抵押给他人,他人就合法占有了车子,一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实施了秘密转移他人财物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构成盗窃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如果行为人是无意构买到盗窃车辆的,不构成犯罪,但是不适用善意取得的规定,所以购买者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汽车原所有权人是可以要求返还原物的。如果行为人明知是盗窃车辆还予以收购的,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行为人盗回自己抵押给他人的车辆的行为可以构成盗窃罪。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故意实施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的,即可构成盗窃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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