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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上班期间在有合作关系的食堂摔倒,因地上有水,直接摔倒,摔成椎体压缩性骨折,卧床两个月,当天没有拍摄摔倒的视频,第二天去询问其食堂员工,食堂员工也有说因为地面太滑,她也时长走路不稳,现在我修养好了,去食堂索赔,食堂推卸责任,请问这怎么处理

损害赔偿 2022-10-05 12: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雇佣关系中的当事人遭遇人身损害的,请求对方赔偿的方式包括:
    1、协商与和解:双方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2、向法院起诉: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由雇主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知道接受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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