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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买了多个车位,但是没有停放汽车,依据沧价经费字【2012】28号文,物业服务企业对停放在业主已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地下停车车位、车库的汽车可收取物业服务费,每车每月不得超过25元,凡高于此规定的一律降至25元。地上车位不得收取物业服务费。我没有停车,收费是否不符合规定的。

合同纠纷 2022-10-05 18: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小区停车费产权车位的销售或租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开发商结合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等因素进行自主定价,不受政府指导价的约束;共有车位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确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由车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 小区业主在开发商拥有产权的车位上停车需要交停车费。小区的公摊车位属业主共有的,所以小区业委会无权收取停车费,如果业主大会委托物业管理的,可以收取一定的管理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 停车位管理费的支付时间根据业主与物业公司事先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确定。业主应自车位交付之日起交纳车位管理费,期间物业公司在该车位上私自停放其他人员车辆的,业主可对停车位管理费的缴纳提出抗辩。
    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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