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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别人钱,后天开庭,我在外地回不去,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2-10-06 0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他人欠钱不还法院的具体程序:写好起诉书;当事人携带证据和起诉书等相关材料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则开庭审理;由当事人参与庭审并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当事人根据判决书来履行其义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别人欠钱要不回来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需要注意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当事人因欠钱产生民事纠纷,起诉到法院处理,而法院立案后,和原告被告就欠钱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安排出庭时间、地点并告知当事人。法院开庭审理后,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判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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