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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钢结构工程公司的,下包了一个活给包工头,现在包工头的工人在工地跌落受伤,工人问我们公司要赔偿,合理吗?当时让包工头给买保险,包工头就没给那个人买,谁的责任

工伤赔偿 2022-10-06 14: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地受伤骨折,用人单位未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但认定为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赔偿;若不给赔偿的,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包工头雇佣的工人因工负伤,应由违法将工程发包给包工头的用人单位承担该工人的工伤待赔偿责任。若是为工人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没有购买的,用人单位需自己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 工人受伤,如果工人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则由工人与包工头根据各自的过错来谁负责;如果工人的伤害是第三人造成的,则工人可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由包工头来承担补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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