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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加盟店,总部跟另一家店签订合同开在我区域保护范围,我应该怎样打官司让他们赔偿

综合法律 2019-03-29 09: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加盟商的主体资格,加盟者应表述为个人姓名或法人单位名称,在合同中述明,允许加盟者在某地开设连锁店,拟开设的连锁店名称为某某公司(特许盟主名称)某某连锁店。
    2、双方关系的表述
    在特许经营合同中应约定:合同双方为各自独立核算单位,只属于许可人和受许人的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同时应约定,加盟者使用的商标、商号、商誉和经营管理技术归特许盟主所有。
    3、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在合同中应对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域名保护作出明确约定。
  • 其他方面: A. 加盟时要亲自到贵公司签合同吗?需要什么证件? B. 比如货品安全及经营费用等方面的问题,你应根据行业共同现象加以判断是否合理。 C. 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 D. 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
    3. 识破加盟骗局技巧 1) 试着在百度、谷歌里以服装加盟项目名称加骗子两个字搜索一下。 2) 骗子公司多采用诱导式,以小猫钓鱼的方法引你上钩。比如:赠送小礼品,减少服装加盟费,返现金,返装修费等伎俩。包赚不赔的买卖、一劳永逸的投资,“零风险高利润”是不折不扣的“诱饵”,“零加盟”你敢去吗?“免费”仍需投入30万,加盟费转嫁到产品上,加盟费变身为“10元管理费”。 3) 参观“样板房”最常见,也最隐蔽的圈钱陷阱。一定要看你准备加盟的服装品牌的生产车间(或工厂),无论他们把厂址和库房说的多远,都一定要去看看!不要听服装加盟主介绍,自己去找一个经营了一年的加盟商, 4) 你要警惕“来者不拒、”稳赚”项目是个圈套,若对申请人不加考察,只要当场交加盟金,就可加盟创业,免特许经营费或特许经营费极低,不少特许方用特许经营费用少、资金“门槛”低来吸引申请人,承诺短期回收成本有特许人承诺只需交几万元加盟费,就负责帮助加盟者提供业务培训并负责广告投放和店面装修,只需半年内就可收回成本,并迅速赢利,甚至每年数万元的纯利。这正是个危险的信号;特许加盟商,要求不“苛刻”不加盟。 5) 警惕合同陷阱、圈钱陷阱、法律陷阱这三大陷阱。合同漏洞某些特许加盟授权方,承诺可以收购加盟方的产品,但他们会在合同上注明要达到他们的产品标准
  •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可要求损失赔偿,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房屋差价损失属于损害赔偿的范围,买方以同样的价格不可能再买到同样户型的房屋,丧失了购买房屋的机会,因此可要求对方赔偿。
    对于房屋差价损失的确定,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相同区域内房屋)的市场成交价与买卖合同成交价的差额予以确定,也可通过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或向专业机构进行询价予以确定。
    对于认定差价损失的时间点,则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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