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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房子给租客一年多,春节他们回老家没有关水总闸,加上龙头老化被水冲开导致地板被泡几天起泡,是谁的责任呢?

损害赔偿 2022-10-06 1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漏水的责任主体是:如果当事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有约定就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情况,如果房屋是自然损耗导致漏水是房东负责,如果是承租人的原因导致房屋漏水就由承租人自己负责。
    房东对承租房的安全维护有义务,并且对于房屋中的使用物品因自然损害或者是合同约定由房东负责的物品有修缮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房屋在保修期内,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漏水,承担责任的主体为开发商。漏水不是物业造成的,但如果物业有疏于管理的情况,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或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那么物业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房屋在保修期内,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漏水,承担责任的主体为开发商。漏水不是物业造成的,但如果物业有疏于管理的情况,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或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那么物业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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