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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土地跟村里人交换后一直没得到使用权一年多,后来村里修路对方还把交换给我家的土地卖了,这是属于什么法律责任?

房产纠纷 2022-10-06 19: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民土地使用出让需要出让、受让双方共同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相关书面资料;村委会对土地及对象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双方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提交合同、身份证明、村委会同意证明至当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农村土地卖了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土地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具备所有权,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私下进行买卖交易会被收回。
    法律依据:
    《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违反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表现形式为违法转让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违法转让土地以及违法转让以划拨方式或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责任形式为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没收其非法收入,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相应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房地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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