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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公司签了合同半年的,但我只做了4个月不想做了提前1个月申请离职公司不批准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10-06 2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辞职的,不需要领导批准,到期后可以走人,但需要完成工作交接;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出书面的辞职申请,则一般可以与领导协商,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时候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采取书面形式再提出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签订合同后可以提前离职,签订合同后如果后悔了,如果还在试用期那么提前3天向公司提出离职即可,如果属于正式员工,那么需要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离职,在1个月内需要配合公司办理好工作交接。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如果员工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离职,不需要公司批准,即使公司不放人也可以按规定处理好工作交接,并要求公司配合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公司。一般员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的,到期后可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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