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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是在酒吧?喝多之后??和别人发生矛盾??把别人打了??报警之后??双方同意私了???商量好赔偿之后??双方同意???有录音???第二天??对方突然反悔了??怎么办??录音有用吗

损害赔偿 2022-10-07 00: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和警察进行谈话的时候是可以录音的,其行为并不构成违法行为;但该录音若作为证据使用存在一定瑕疵。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出台的规定,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三)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陈述的证言;
    (四)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
  • 谈话录音可以证明不当得利。录音谈话也是证据的一种,当然可以证明不当得利的情况。但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不论任何证据,包括私录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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