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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罚金交了,怎么还能查到失信被执行人

综合法律 2022-10-07 07: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罚金缴纳完毕的,可以联系法院承办法官申请撤销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失信信息在三个工作日删除。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等。
  • 如果无能力交罚金的,法院会调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的,可以延期缴纳。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不是的。服刑时,法院判处缴纳罚金不缴纳的,不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院会依法强制缴纳,无法缴纳的,等到可以缴纳时强制缴纳。但是并不会列为失信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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