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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名下有房子,没有租房。但是贷款已经还完,我想把公积金提取出来,要什么流程呢?具体一下。北京朝阳区公积金名下有房子,没有租房。我想把公积金提取出来,要什么流程呢?北京朝阳区公积金

离婚 2019-06-11 15: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贷款需要以下基本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5、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件;   
    2、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材料;   
    3、合法有效的购(建造、大修)房合同、协议或(和)其他批准文件;   
    4、首付款证明材料;   
    5、贷款担保材料;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办理流程:   
    1、建行住房贷款咨询:通过网点、电话或网站了解个人住房贷款对象、贷款条件、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贷款程序等情况;   
    2、建行住房贷款申请:提交建行规定的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材料;   
    3、签订合同:客户的申请获得批准后,与建行签订住房贷款合同;   
    4、建行住房贷款发放:建行在条件具备时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5、客户还款:客户按约定按时还款;   
    6、贷款结清。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为保障中低收入人群使用公积金的合法权益,2015年1月20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要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 如果认识卖家的话可以不通过中介,就不会产生中介佣金等费用。公积金贷款的话直接找银行就可以了,但有的银行没有公积金贷款业务。一般银行有公积金贷款,但通常所说的公积金贷款不单纯是公积金贷款,而是公积金与商业贷款的组合。
    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但是有贷款限额。商业贷款部利率根据你是第几次贷款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或下浮。公积金贷款需要当地公积金中心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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